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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2011/4/19金門日報網站: 榜林二營區軍方未同意釋出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及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有意爭取「榜林二營區」規劃做為司法園區用地,金防部參謀長楊迺聲昨天在協調會中表示,榜林二營區從未規劃釋出,且其產權屬於聯勤管理;目前的金門憲兵隊也規劃遷入,而且還有戰略運用價值,釋出的可能性很低,建議做其他的考量或另覓他地做為建址。


「榜林二營區」總共四十九筆土地,面積約四公頃,其中國防部佔百分之九十六點五六、私有土地佔百分之三點四四,使用分區皆為機關用地,現由金門後備服務中心使用。金門縣政府昨天召開一項「榜林二營區」有無使用協調會議,由縣府參議張忠民主持;在會中,金門後備服務中心及金防部也就榜林二營區是否尚有使用需求,有無釋出之計畫提出說明;金門地檢署書記官長孫國粹並就爭取軍方釋出榜林二營區規劃作為司法園區表示意見。


縣府財政局在會中報告說,「榜林二營區」如確認有規劃使用需要,金門後備服務中心及金西守備隊是否遷移到他處,相關遷移則請協調國防部軍備局金門分遣所協助辦理適當空置營區。另,檢察署依國有財產法第三十八條辦理撥用程序;至於私人土地坐落營區邊緣,可予劃出或者予以承租或價購等方式處理。


書記官長孫國粹表示,金門地方法院和地檢署建築物興建於五十年,但隨著金門的地方發展,縣長李沃士也希望有一司法指標性的建築,且榜林二營區是規劃司法園區的適當地點,而且法務部也樂觀其成,若取得土地沒有問題,就可以規劃興建問題。


退輔服務中心主任蔡聰穎表示,該中心自96年規劃進駐後,已投入新台幣六百萬元,並且考量執行業務和防區官兵辦理健保、動官業務的方便,以及戰備的需求;若要找到比目前更合適的營區做為辦公地點,可能有其困難存在;因此,希望儘量不要動用到為宜。


軍備局則表示,榜林二營區和產權均是完整的,若釋給其他單位會延伸出遷建的費用及其他考量問題;原則上會尊重使用單位的檢討意見,但還是希望榜林二營區保留下來。


財政局則表示,基於公地公用的原則,並且有效利用土地,現有使用單位若能找到他地搬遷是最好的,不能的話也能做適當調整,發揮榜林二營區土地開發利用的價值。黃景舜表示,縣長李沃士也有此一司法園區的構想,並可以代拆代建方式,蓋一棟完整的營區;但原則上還是尊重軍方、且希望軍方能夠割愛!


經過與會相關單位提出說明和討論,軍方也無意釋出,並強調有戰略軍事價值;所以,福建高等金門分院檢察署及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爭取「榜林二營區」規劃做為司法園區用地未果,必需另覓他地或其他方式取得完整的司法園區用地。


記者楊水詠/金城報導  http://www.kmdn.gov.tw/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94461&PageType=0&Language=0&CategoryID=6&DepartmentID=&Key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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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林二營區就是位於環島北路跟無名英雄像中間的馬路旁..是個砲兵營區..現在是金門後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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