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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昨召開九十九年度軍方釋出營區有無使用計畫會議。縣長李沃士強調,這些屬於歷史性的產物不能複製,撥用單位在撥用後應儘量不要破壞,要做活化使用。而有些機關不能光有撥用計畫,但撥用後不加以落實活化再利用,講白一點就是「佔著茅坑不拉屎」。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十分起,在縣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由縣長李沃士主持,財政局長黃景舜、社會局長方天吉、文化局長李錫隆、林務所所長葉媚媚、金湖鎮長蔡西湖,以及縣府暨所屬相關機關和軍備局均派代表出列席參加。


縣府財政局指出,軍方檢討九十九年度計畫拆除營區,計塔山二營區等三十四處營區,金門縣政府並已會同軍方、環境景觀總顧問及相關單位於各營區實勘。而本案如確認有規劃使用需要,國有土地部分由需地機關(單位)取得原管理機關(國防部軍備局)同意後,再向國產局依國有財產法第三十八條辦理撥用,相關撥用問題可洽詢撥用主管機關地政局,至於私人土地則以承租或價購等方式取得使用權或所有權。


財政局指出,依「金門縣政府接管金防部空置營區碉堡實施計畫」接管原則為:(一)空置營區範圍內如私有土地逾百分之三十以上,且為營房碉堡所用之基地,無法辦理分割者,原則上不予保管接管,由軍方自行處理,但經履勘認有歷史及軍事上重大價值者,得以保留,由接管之目的事業主管單位專案處理之。(二)空置營區保留接管之後,其土地權屬未登記土地國有地、縣有地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按照現況借用,並協調都計管理單位完成使用分區變更後再依規定辦理撥用。


而經與會針對三十四處營區逐一做使用與否確認,除后村一營區、田浦七營區、金剛九營區、馬山二營區、中蘭五營區,考量營區房舍破舊,且不易進入,無使用需求,因此,建議退回軍方辦理拆除外,三獅山一營區、復國墩三營區將等排雷後再處理。其餘營區由縣府財政局或民政局、交通旅遊局、文化局、工務局,以及養工所、金城、金沙、金湖鎮公所、烈嶼鄉公所、林務所、港務處等,依有規劃使用需要提出撥用,再進行整體規劃與開發,重新賦予舊營區新生命。


縣長李沃士指出,軍事碉堡營區算是金門資產,一旦被剷平就再也找不到,這些有的破、有的爛的營區房子,破的有它的道理和味道在,於活化使用時不一定要破壞它,許多當年在金門當兵的退伍老兵,於重回金門走訪、觀光時,能再走一趟看到這些場景,一定感動回憶無窮。


李沃士也指出,許多釋出營區碉堡靠近海邊,視野風景極佳,拆除了相當可惜,能善加規劃活化再利用,就能創造其價值,也能帶動觀光效益。而縣府在小金門區塊著力較少,並請交通旅遊局想辦法來補充;撥用中遇到任何問題,並可統一找財政局窗口協調解決。


據縣府財政局指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南部地區工程營產處「軍方計畫拆除營區釋出作業」,今年度釋出之營區達三十四處,並自去年十二月開始展開釋出會勘行動,包括金湖鎮九處、金沙鎮十七處、金城鎮二處、金寧鄉三處、烈嶼鄉三處,其中以金沙鎮十七處居最多。


 

2010/5/20     記者李增汪/縣府報導


http://www.kmdn.gov.tw/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181849&PageType=0&Language=0&CategoryID=6&DepartmentID=&Key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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