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擔任講師與戰鬥村坑道整建的回憶 2013/7/17-18兩日刊登於金門日報副刊文學 作者王清林
民國八十一年金馬地區戰地政務解除後,金門褪去戰地面紗,回歸地方自治及和平區域,其發展方向為觀光產業,以農業為基礎,結合閩南人文文化特色,軍事設施,鄉土風味產業,轉化觀光產業的資源,也成為金門戰地之觀光島嶼。
民國九十年元旦金廈「小三通」正式啟動,金門轉而成為兩岸互動的關鍵角色,才開始邁入發展觀光產業的新時代。尤其在前縣長李炷烽任內提示治縣願景─「讓兩岸認識金門,讓金門走向世界。」以及以觀光立縣的同時,帶領縣政府團隊攜手共進,積極推動觀光事業,不遺餘力,已有所成效,讓金門的未來,呈現觀光願景的契機。
民國九十六年我服務於金門縣林務所,某日接獲金門縣政府函;「主旨:為本府『金門軍事遺跡與民間防禦體系體驗之旅。』觀光解說員訓練需要,敦聘貴單位王清林課長,擔任講師,惠請於課程進行期間(如課程表)准予公假登記,請 查照。」
上述訓練係由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現觀光處)舉辦,其目的:金門戰地政務解除後,仍保留相當多的軍事與民防設施,豐富的軍事地景,每吸引蒞金參訪者的眼光,「金城民防坑道」即將開放參觀,期望透過解說員帶領遊客體驗金城民防坑道設施,同安渡頭蚵管哨,雄獅堡與建功嶼的行程,先期辦理本訓練,使達到遊客體驗金門戰地生活,帶動觀光人潮。招訓對象為觀光解說從業人員,於96年11月5日、29日及12月28日,分三梯次,每梯次三十人,假莒光樓(莒光書院)舉行,課程內容包括:一、金門民防自衛體系及其任務。二、軍事與文化遺跡。
我是陸軍官校工兵科出身於民國五十六年間駐防金門時,曾參與太武發電廠(當年啟用運轉時,先總統 蔣公曾蒞臨駐足)、太武山指揮所及田浦據點等軍事建設。退伍後轉任民防自衛幹部副中隊長等職,民國六十四年至八十一年時,我服務於金門縣民眾自衛總隊部,承辦民防自衛工事(碉堡、防空洞、坑道等)構建、整建(整修)管理、檢查等業務,長達十七年餘,尤其於民國六十五年至七十二年間,經辦八個年度裡實施十五個戰鬥村工事整建工程,均能順利圓滿完成,歷經艱辛努力而來的成果,實在功不可沒,正是成就「戰鬥的金門」的重要資產。因此縣政府始選派我擔任上述第一項其中之一:「坑道分佈及其構工」的課程,讓我自覺榮幸之至
金門縣民眾自衛總隊各戰鬥村坑道分佈及其構工
壹、前言:
民國三十九年,成立行政公署,完成金門民防任務隊之編組後,在民國四十三年「九三砲戰」及民國四十七年「八二三砲戰」期間,金門民防自衛隊即投入保土保鄉保家的戰鬥使命,以及各項民防工事構建,道路維修等軍勤工作,並配合軍事需要,於砲戰時協助國軍至碼頭卸運及補給物質,在槍林彈雨中,犧牲生命,支援國軍作戰,發揮後勤與自我防禦的最大功能,寫下有血有淚的史頁。
民國四十五年七月,金門實施戰地政務,國防部即督導地區加強民防組訓,整建民防工事。健全民防部隊是戰地政務社會建設首要工作,即以民生與國防合一,建設與戰備並重,透過民眾組訓方式,達到人人戰鬥、村村聯防的目標,故民防自衛隊在性質上是一支不能脫離生產的民眾武裝組織。
民國五十七年,先總統 蔣公指示金馬兩地,依戰術需要,以各村既有碉堡為基礎,增建地下坑道,連接貫通,以「保存戰力於地下,發揚火力於地上」,成立「戰鬥村」為最具規模,期望做到生活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組成一個堅強而有體系之戰鬥體,是金門民防史上最值得研究的課題。
貳、戰鬥村的建立及工事構建:
一、民國五十七年元月十九日,先總統 蔣公巡視金門後,指示強化金門民防組訓工作,從戰術著眼加強村落的工事構築,使人人成為戰鬥員,村村成為戰鬥堡,配合國軍作戰,以阻擊敵人,發揮統合戰力,爭取軍事勝利。於是著手建立「戰鬥村」實施計畫。
二、 戰鬥村的工作是每一個民眾保鄉保土,保家保命的工作,所以建立戰鬥村的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民眾,保衛自己的村莊、房屋、財產,以及保護自己的生命、家人的安全。
三、從「九三砲戰」到「八二三砲戰」初期,金門民間的防空洞掩體極為簡陋,除了村中幾個土洞外,一般民眾就在住屋內用幾個空的汽油桶,幾塊木板,上面再置幾包海蚵殼就成了所謂「防空洞」,供人員避難掩蔽之用。
四、戰鬥村民防工事的構築是金門地方當局工作的重點。當年即動員民力開始挖掘地下坑道(一般稱為土坑道),每一位民防自衛隊員均要參與是項工作,早期無機械設備,均需靠人力,以簡易工具和雙手一鍬一鋤慢慢挖掘而成,極為艱辛。這些土坑道是根據戰備需要及地形土質等狀況來決定是否開挖。但從資料得知,那時金城四個里,(東門、西門、南門、北門),以及縣政府都有挖掘坑道,連結碉堡或掩蔽部,另頂堡、下堡等戰鬥村亦均依戰備需要及地形,土質狀況挖掘坑道。這些坑道的功用主要是用來隱密調動兵力,二方面又可為民眾避難掩蔽處所。
五、在戰鬥村週邊地形要點建立堅固據點,建築防禦工事及碉堡,其中部份外貌斟酌採用;交通指揮亭,小廟、小屋、墳墓、土堆等樣式,所謂「偽裝工事」,以免早期為敵人發現,遭受敵人火力攻擊,也使敵人處處懷疑畏懼,即使敢來進犯,亦可將敵人殲滅於村外。並在適宜作戰的民房,開設門窗牆角射口,或樓上平台實施射擊,消滅敵人於村內。
六、「八二三砲戰」以後,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與美國駐華安全分署哈吾德先生等洽商,訂立緊急計畫,籌贈建材,構建學校及民間防空洞,數達一千座,及國防部自六十三年至七十二年間,興建自衛部隊作戰工事等設施,連同歷年來,各機關、學校、社團及民間附建地下室,總計約4000餘座,概略可供全縣民眾疏散,防護與作戰之用。
參、戰鬥村工事整建計畫及構工:
一、遵照先總統 蔣公所提示的全民聯合作戰思想,督導金門地區建立戰鬥村,全縣155個自然村,依戰術需要,視人口、地形,面積,指揮掌握等狀況,併編為73個戰鬥村,以戰鬥村為單元,採軍、政、警、民合一體制。六十五年起,於15個重要戰鬥村實施工事整建,以各村既有碉堡為基礎,增建地下坑道,加以連接貫通,為有效「保存戰力於地下,發揚火力於地上」之要求。
二、先由自衛總隊部選定重要戰鬥村,再會同大隊(鄉鎮)中隊(村里)及守備區村落指揮官金防部等相關單位人員赴實地勘察,依據戰術需要,地形面積,以現有人員(含自衛隊員) 、武器、裝備及各種工事等狀況,共同研討增建碉堡作戰工事,以坑道相連貫通。所增建各種工事均協請金防部工兵組支援設計。由自衛總隊部行政組擬訂「戰鬥村工事整建計畫」,(內附工事及設施要圖,人員、武器裝備表、施工藍圖等資料),並需向逐級長官簡報,發現有不符要求時,需經多次的修正,最後奉司令官兼主任委員(戰地政務委員會)核可後再予呈報國防部。
三、奉國防部核定後,再函請金防部調派兵工協建,在開工前先會同金防部、守備區、政委會、縣政府、大中隊,施工部隊等相關單位人員實地勘察,並召開協調會,共同研討施工方式及安全等事宜,互相交換意見,期使工程進行順利圓滿如期完成。
四、坑道規格及施工:
1、坑道分為主坑道(寬1.2公尺)及支坑道(寬0.8公尺),牆厚20公分,頂厚40公分,均以鋼筋混凝土施建。
2、施工方式分為「掏挖式」及「掘開式」兩種,係依據地上物建築物等情形而決定。若掏挖式施工是較困難,且安全性較為之虞。
3、因深入地下施工,且係採單面配置模板又未做防水處理(原設計未列入),每逢雨季致部份坑道有滲水、積水現象,但設計有裝置自動抽水機,俾利適時抽水之用,以保持坑道暢通。(上)
五、於民國六十五至七十二年度,計整建十五個戰鬥村,施工期間自衛總隊編成施工督導小組,經常派員會同相關單位人員赴工地督導,發現缺點即予當面要求改進,並在工程全部完成後,在驗收前應先行做最後檢視,如再發現缺點,協調施工部隊改進,以達到實際需求。
肆、戰鬥村民防工事名稱及功能:
一、兩用堡:供作戰及人員避難之用,並分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是平面式:堡體前面是作戰用碉堡,後面是掩蔽部(即人員避難用);第二種是台階式;這是配合地形而構築的碉堡,堡體內部呈階梯式,較低部份做為避難的掩蔽部,依台階而上堡體的高部是作戰用碉堡;第三種是重疊式,也是應地形需要,碉堡下層是掩蔽部,上層則做為戰鬥用途。
二、機槍堡:一般是單獨存在的,用來架設機槍之用,稱為作戰工事。
三、伏地堡:頂部只是略高於地平面,堡體大部份在地平面以下,射口比較小,內部空間也較小,用途與機槍堡略同。
四、反空降堡:具有兩種功能,堡頂層(無頂蓋)可向敵空降部隊射擊,上、下層可射殺從地面上進犯之匪。
五、指揮所:按戰備需要配合坑道施建,作為指揮掌握-即指揮官暨幕僚幹部作戰時之用。
六、防空砲洞:又稱掩蔽部,即供人員疏散掩蔽(避難)之用,即可防空防砲。
七、坑道:係以鋼筋混凝土構建,稱做「被覆坑道」、簡稱R .C坑道,具有多種功能(人員避難等)尤其能隱秘調動兵力,以減少人員傷亡,發揮最高戰力,達到「保存戰力於地下」之目的。
八、坑道內各項設備:
1、通信:裝設對講機,供指揮及各班連絡之用,所謂指揮掌握靠通信,可見通信是相當的重要。
2、照明:裝設發電機,並裝設防水日光燈,自行發電供應坑道內照明,俾利人員使用,以及當需兵力調動時,加速運動數度、爭取時效,打仗是講求時間,能爭取時間才能獲得勝利。
3、給水:在坑道挖掘地下水井,俾供人員飲用,既方便又安全,可防止敵人下毒。
4、抽水:裝設自動抽水機,因部份較低窪水位高之坑道段,會有積水現象,可適時抽水保持坑道內乾燥堪用。
5、射搫位置:若遭敵人從某處進出口侵入時,可以射殺敵人,實施分段封鎖,防止敵人流竄,予以消滅。
6、待避所:供人員休息、屯糧、屯彈等多功能,達到隨時補給。
7、進出口:選定適當位置開設進出口,俾供人員進出,並可供部隊出搫之用。
8、通風孔:每20公尺開設通風孔一處(另依需求增減),以保持坑道內空氣新鮮良好,在地面上並實施偽裝(有座椅型、花盆型,垃圾箱等),防止遭受敵人破壞或撒毒。
伍、 戰鬥村工事整建完成及驗收:
一、於民國六十五至七十二年度,在八個年度裡,整建完成十五個戰鬥村,其中瓊林戰鬥村是第一個規劃工事整建的村落,因瓊林村位於金門蜂腰部,軍事地理位置重要,所以被選定優先於六十五年施工民國三十八年古寧頭大戰,共軍首先計畫由瓊林登陸,企圖將金門中心點切斷,使東半島與西半島無法取得連繫,分散我軍兵力,火力,以便進犯佔領,然老天爺有眼,神明保祐,當夜共軍船隻被東北季風吹偏離航道,向古寧頭進犯本島,但被我國軍一舉殲滅,贏得最後勝利,才有古寧頭大捷聞名中外。
二、於民國六十七年度規劃「金門城區工事整建工程」,金城是金門政經文化中心,也是人口最密集的城鎮,稱得上重要據點,轄區有東門、南門、西門、北門等四個里(即四個中隊),以及縣政府(金門縣民眾自衛部隊聯合指揮中心),機關、學校、社團、(含中央單位)等員工戰鬥隊,故被選定第二優先施建。構成集防衛、黨政、動員經濟運作於一體之地下戰鬥網。
三、於民國六十七年起規劃,六十八至七十二年度五年,戰鬥村工事整建工程逐年完成:賢厝、安岐、頂堡、昔果山、后湖、山外、成功、斗門、沙美、陽宅、內洋、上林、雙口等十三個戰鬥村。以達保存戰力於地下,發揚火力於地上,成為一個堅固的戰鬥堡。
四、歷年戰鬥村工事整建完成後,著由自衛總隊、政委會監察室、縣政府主計室(現主計處)、建設科(現建設處)暨金防部工兵組、施工部隊等相關單位派員會同赴實地辦理驗收合格後,再予呈報國防部派員蒞金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依規定辦理結案及有功人員的酌情敘獎等事宜。
陸、金門城區工事整建完成及各項設備:
一、「金城坑道」由金防部調派兵工施建,自民國六十七年三月十四日開工,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五日完成,歷時一年二個多月,支用新台幣一千六百萬餘元,係由國防部補助經費及地方政府配合款辦理。
二、整建完成的「金城坑道」計有坑道2,587公尺,兩用堡12座,機槍堡6座,反空降堡1座,坑道內計有射擊位置7處,地下水井1口,抽水機16台,對講機24部,發電機1台,指揮所1座。
三、「金城坑道」計有進出口25處:(1)東門里辦公處。(2)毋忘在莒碉堡(金城鎮公所左前、已拆除) 。(3)金城鎮公所掩蔽部。(4)勝利女神碉堡(金城鎮公所左側公園,現為「東門公園」) 。(5)金城郵政局。(6)金門縣農會。(7)金城車站地下室(現為「金城民防坑道」參觀點進口)。(8)北門里辦公處。(9)金門政委會右前防空砲洞。(10)北門大成飯店。(11)金電公司地下室(舊址)。(12)縣政府圍牆角四座碉堡。(13)金門育幼院防空砲洞。(14)金城新莊右側碉堡。(15)金門育樂中心防空砲洞。(16)金門高中左後側門碉堡。(17)鳳翔新村碉堡(金門高中右後圍牆角)。(18)金門高中圖書館。(19)金門高中學生宿舍防空砲洞。(20)金門高中前右側圍牆碉堡。(21)金門高中運動場圍牆角碉堡(現為「金城民防坑道」參觀點之出口) 。
柒、結語:
民國五十七年戰鬥村時期,為民防自衛需求,即動用民力開始挖掘土坑道,到民國六十五年以運兵遣將,將地下化目標重新以鋼筋水泥構工,令人體會那時民防自衛隊員暨阿兵哥施工的艱辛,及戰爭整備的嚴峻。但在全體軍民共同戮力,流血流汗,克服萬難,慘淡經營,終於完成「村村為堅固戰鬥堡」任務,達成「保存戰力於地下,發揚火力於地上之目標」。
金門地區於民國八十一年終止戰地政務撤銷民眾自衛總隊,歷時四十多年的戰地民防組織,以及當年的各戰鬥村為應自衛隊防禦需要所構建的坑道及各種工事等,雖然功成身退,但「戰爭無情,和平無價」,則是它繼起傳達的任務使命。
以前的金門是軍事重鎮,兩岸對峙的戰地前線,在褪軍事色彩之後,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於民國九十三年間,即將「金城民防坑道」、盤山、瓊林、成功等戰鬥村地下坑道規劃,將當年軍事遺跡,活化利用,轉化為觀光坑道。前縣長李炷烽在相關部門人員陪同實地會勘之後,並期許「金城民防坑道」未來正式開放後,能夠成為「認識地下金門」的旅遊賣點。在此讓我們記起戰爭無情的歷史教訓,追求兩岸的永久和平。
(下)
http://www.kmdn.gov.tw/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226619&PageType=0&Language=0&CategoryID=12&DepartmentID=&Key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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