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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代..風聲鶴唳的年代!! 殺一儆百是當時常做的...還會登報讓大家知道..以收警惕之用!!
這是民國四十二年槍決公告...
死有餘辜...說明是在昔果山刑場執行..由憲兵隊執行槍決..
當時為匪宣傳或是所謂匪諜..皆是叛亂犯..都要槍斃的...
防衛部執行的槍決..均要明定犯罪事實..及個人年齡籍貫..這種應該就是當時指的''匪諜''
金門戰地史蹟論壇:記錄金門戰地戰史-見證金門戰地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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